更新时间:2022.06.26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终止有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
劳动关系的确立时间为用工开始之日。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建立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辞退。但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