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商品房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商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证书约定的保修
投诉购买商品质量问题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发现假冒商品的,消费者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以打监督投诉电话,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立案。 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根据与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业主自行维修。通常,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房屋质量问题保修期具体法律规定如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提要求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商品质量有问题,可提要求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可以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一、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
遭遇商品房质量问题维权时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退房。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可以采取三种办法解决: 1、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 2、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3、向法院起诉。
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的,购房者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五种维权方法: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3、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4、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其限期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