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质押权必须具有以下特点: 1、权利应当是私法上的财产权,应当以财产为内容,可以用金钱来估价,人格权和与身份有关的亲属权、荣誉权、监护权不得出质; 2、权利应当具有可转让性,出质权利不能转让、变现、担保债权的,不能转让的权利无效,这种权利,如
免债具有以下特点: 一、免除为免费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以免除为对价; 二、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 三、免除不需
免除债务的特点:免除债务的行为是不要式行为;是无偿的行为;债务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而债务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或者接受;以及债务免除后会产生债权债务部分或全部终止的效力。
债务免除有以下特点:无因性、不要式性、单方性、无偿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责任,且该行为自免除的意思表示到达债务人时生效,即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债务危机状况的基本特点: 一、规模巨大; 二、高度集中; 三、处境艰难。 债务危机是指在国际借贷领域中大量负债,超过了借款者自身的清偿能力,造成无力还债或必须延期还债的现象。
有下列特点: 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 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
债务免除的基本特点有:是无因行为,是无偿行为,没有特定的形式,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点: 1、必须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 2、必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 相反,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共同经营
一、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二、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三、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四、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
股东权有以下特点: 1、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 2、股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丧失其出资财产所有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3、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