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时间包括: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 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
借款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借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借条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则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所以权利人还是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
借贷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在上述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关于借贷纠纷的民事诉讼。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
合同诉讼有效期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仲裁或者申请诉讼的期限为4年。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适用的时效,应当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从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问题才能顺利解决。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对此,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剖析: 第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二,“权利被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