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这个要看情况。关于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并没有任何比较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
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商品的质量问题投诉,因涉及到让消费者协会亲眼目睹商品产生质量问题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必须到消协所在地投诉。投诉时带好发票等凭证,实物等。然后口头叙述该争
购买的电动车出现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新车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维修每次超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如果因质量问题修理累计超35日的,或因同一质量问题修理超5次的,可以更换车辆。
农村房屋建筑出现质量问题的解决方式为:与施工方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规定: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要求赔钱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存在缺陷并非销售者的过错,但销售者不能提供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提供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多少,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不是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则依约定执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购房合同中无特别约定,购房者应与开发
买到货物没有检验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先与卖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民法典》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