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一)检验批: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的进场具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复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二)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验收要全部合格; 2、所包含的检验批资料完整,检测符合相关规范要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如下: 1、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2、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刑法》
因分包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或其他受损害人既可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是应当对其资质条件严格审查,加强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实时监督和管理。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分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都称为质量问题。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可以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承担。我国《民法典》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