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1、当发包人违约并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需首先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催告,并且催告的内容必须明确,其催告的方式必须可以证明; 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
水利施工毁坏林地,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施工单位进行赔偿,一般是依据林地的实际损失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
办理条件如下: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的流程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书,递交解除申请;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催告,通知对方当事人;依法办理批准,登记手续;被解约方对解约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因此《民法典》第808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中一般会约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会让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通常会让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由于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诉讼的,会让被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