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贪污受贿举报能减刑。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举报重大犯罪的,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
隐瞒贪污贿赂所得的行为,不应当导致加刑。贪污受贿罪的危害行为是“以职权做交易而收取财物”的特定行为,行为人本人之后的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没有侵犯新新的法益,属于典型的“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没有构成新的犯罪,不会加刑。
一般贪污受贿罪能减刑,但是重特大贪污受贿不得减刑假释。因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缓者,减刑至无期徒刑后,可能面临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假释。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
贪污受贿两重罪不可以判缓刑,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刑法》规定涉嫌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缓的,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情节较轻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确有悔改表现的,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一般情况下,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是刑事立案的标准,可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
行为人实施了贪污的犯罪行为,触犯了贪污罪的话,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贪污罪有死刑的量刑幅度。但是,最终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还是应当结合行为人的贪污数额大小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程度来分析。具体而言,《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