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刑事自诉案件范围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诉讼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和情节轻微,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轻微刑罚
刑事自诉案件种类有: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被害人告诉;属于该法院管辖;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是由自诉人起诉引起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介入自诉案件,所以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案、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人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有以下这些: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 (一)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包括以下四种: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