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四要素: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有四个要素,分别是: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要件分别有: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其利率管理秩序;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单位;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3、犯罪客体是指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和利率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高利转贷的行为。
高息揽储数额大的是违法的,因为高息揽储危害金融秩序。高息揽储是指金融机构在办理储蓄存款业务过程中、违反利率规定,擅自支付手续费、补贴、实务等变相抬高储蓄利率的一种揽储方法,触犯了刑法会追究刑事责任
高利贷还不起的处理方式为: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当事人可以先确定借贷的利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需要偿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也还不起的。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 (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放高利贷是非法经营罪,判多少年,需要根据情节进行确定。分别是: 1、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对高利借贷部分,借款人可以不予归还。有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行为的,涉嫌犯高利转贷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高利转贷罪是以转贷的违法所得数额作为基本的立案标准的: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单位犯高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