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
同居财产分割程序是: 1、首先确认同居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2、如果构成事实婚姻(同居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按照共有物进行分割。
离婚后要分割的财产包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一、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二、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再婚夫妻对夫妻财产有做约定的,离婚可以根据协议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需要起诉到法院进行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 5、照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俩人之间属于同居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同居期间取得的房产等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
财产分割的原则为: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钱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的适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
离婚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1、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