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分。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分手时的分割方式:如果房子是一人出资的,并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人名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登记人,不分割。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有关系,如果能够明确出资额的,在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划分。不宜分割的,可采取折价、拍卖等
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同居行为就是同居。对于同居财产分手后分,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没有协议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四种。 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二、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 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 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 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
男女同居期间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
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的办法: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那部分则不用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取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时应适当考虑照顾妇女、儿童利益的原则。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本人所有。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如果查明属于按份共有,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比例分割。 如果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