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达到了法定婚龄,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条件的,属于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和登记结婚的婚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事实婚姻目前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形成了事实上的夫妻关系。
2021年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为: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
事实婚姻的财产认定可以由双方协商。法律明确规定,事实婚姻属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现在民法典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没有结婚登记的一律以同居关系处理。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
事实婚姻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在事实婚姻期间属于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属于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分割。
首先,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前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但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的,没领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
事实婚姻处理的原则是: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协商原则等。我国法律并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不是,我国婚姻采取婚姻登记制度,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相关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取之的为非法同居关系。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