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使用假币可能会构成犯罪。对于明知是假币而使用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使用数额多少进行量刑,具体如下: 1、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使用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
对于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可不可以起诉法律未有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对于出资不足的股东,足额出资股东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不能提起追缴出资款的诉讼的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起诉要求出资不足额的股东补足出资。出资不足的股
公司的股权可以用来投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来进行出资,可用货币估价,并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有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于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需要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时,就构成了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首先,持有、使用假币达到较大的数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刑法》对此罪规定了三个法定量刑情节:数额较大的,处
行为人明知自己持有的是假币,仍然使用假币的话,根据其使用数额的多少,决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使用假币的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为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此时,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