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错,其判定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常称为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具有行政鉴定
1.两者在适用法律上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2.鉴定机构不同: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3.赔偿数额不同。
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特别是原告向受理法院申请撤诉。 原告申请撤诉一般应当符合以下的条件: ①申请人限于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②撤诉必须合法。撤诉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之后,宣告判
医疗过错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其中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医疗过错赔偿标准: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
延误治疗是否属于医疗过错,需要依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符合医治的条件而未进行医治造成患者受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医疗过错。而对于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患者生命采取紧急措施导致患者发生意外,或者造成患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过错。因为患者
区别如下: 一、鉴定的目的不同。事故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事实依据;过错鉴定是为医疗事故民事诉讼提供依据。 二、鉴定的启动不同,事故鉴定的启动权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争议双方当事人,过错鉴定的启动权在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
延误治疗属不属于医疗过错,不能一概而定的,要依据实情的情况而定,如果有医治的条件而不医治造成患者受损害的,可以认定为医疗过错。延误病人最佳治疗时间给病人造成损害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
依据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医疗过错的的审查范围主要有:1、医生是否将真实病情告知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针对这一情况,就需要进一步审查医生的这种不作为是否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联系;2、医生是否对患者的病情做了全面的检查,如果没有就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