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0
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的,该财产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该财产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应该先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
1、婚前男方购房,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 2、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房产证上加名,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前或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 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
个人财产,婚后如共同还贷,需给对方补偿。
婚前以及婚后加名字的区别在于,赠与行为效力的强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在一方个人房产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并不一定就能够成立房产赠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成立房产赠与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想要赠与给自己财产的意思。而
夫妻双方婚后贷款买房并加名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在个人房产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