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处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的原则。 4、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农村集体成员在获得了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凭借集体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集体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允许随意进行出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属性是公民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权利。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规定是:房屋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届满自动续期。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