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通过劳动基准法调整劳动关系的。当着劳动合同从外在方面由当事人共同意志向社会普遍意志转化,从内在方面由个别性契约向关系性契约转化时,这两方面本身也需要找到共存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特点如下:
按不同分类方式,有不同类型,具体如下: 1.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2.按职业分类,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
关于认定劳动关系有以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等来确认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与财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既包含人身关系又包含财产关系,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因此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不是一种单独的人身或者财产关系,而是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凭借劳动合同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
劳动合同法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人身与财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既包含人身关系又包含财产关系,二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因此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不是一种单独的人身或者财产关系,而
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具体表现情形为: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规范劳动关系的社会法,其立法价值在于追求劳资双方关系的平衡。实践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
劳动合同法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主体合法;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