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诉讼的种类主要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其中最常进行的诉讼种类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时效有下列适用范围: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关管理之债等债权的请求权。而对于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请求权,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有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等。
(1)第一类纠纷范围 婚姻家庭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土地纠纷;房屋纠纷;各种物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涉及人身权纠纷;债务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各种票据纠纷。 (2)第二类纠纷范围 劳动合同争议纠纷;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来源于委托人的授权,常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权限一般限于: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 (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一规定,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制在物质损失。
小额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 1、二者产生的时间不同。从历史上来看,简易程序先于小额诉讼程序制度而出现。 2、二者产生的理念不完全一样。 3、两者程序规定不尽相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规定如下: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产受到犯罪分子破坏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有: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