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管辖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等。其中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关于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有: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3)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
民事诉讼管辖种类: 一、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以及协议管辖; 二、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具体有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一般规定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的管辖是: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民事诉讼管辖种类: 一、法定管辖 1、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种类: (1)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
指定管辖指的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