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辞职年休假没休完,可以要求补偿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仍有未休年休假的,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未休年休假折算后不足1整天
离职未休年假的补偿标准是: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如果有折算出来不足1整天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有补偿。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而劳动者离职后有未休完年假的,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者主动辞职时因个人原因未休年假的,一般没有年假补偿;如果因单位的原因没有休年假的,单位需要计算其应休未休年假的天数,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报酬。
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但未离职,且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休年假。因单位的原因未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休年假,而劳动者离职后有未休完年假的,劳动者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