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不一定存在主犯和从犯,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经验进行,具体如下: 1.根据《刑法》有关法律规定: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 2.司法实践过程中结合
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 1、必须发生在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以前; 2、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并且共同犯罪人实施了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 3、必须具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一、从犯罪主体来看,行为人必须是二人以上。 二、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三、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一般立功的认定减刑的表现有: 1、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3、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了立功的两种形式:第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犯
认定关于自首立功的处理如下: 1、职务犯罪认定自首的处理需要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没有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然被掌握,但犯罪分子没有被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的,应当自动向办案机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共同实施职务犯罪的的认定为职务犯罪共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为共同犯罪的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为从犯。
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 (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这里的人一般指的是自然人,但是根据刑法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某些犯罪的主体,因此,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抑或是两个以上的单位乃至一方是自然人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 (二)犯罪客观方
罪犯自首和立功的处理有下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揭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核实属实或者
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一般应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类似情况下,对具有自首情节的被告人的从宽幅度要适当宽于具有立功情节的被告人。虽然具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但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
犯罪的认定: 1、从主观罪过上进行认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 2、从责任能力上进行认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在押人员立功的认定有: 1、揭露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人提供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者有关证人; 3、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罪犯; 4、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其他在押犯自杀、逃跑或者其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