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5
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认
共同犯罪中同案犯的基本情况,包括同案犯姓名、住址、体貌特征、联络方式等信息,属于被告人应当供述的范围。公安机关根据被告人供述抓获同案犯的,不应认定其有立功表现。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例如,经被告人现场指认、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司法解释的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应当认定为具有立功表现。在具体掌握上,应当注意以下情况: 1.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行为,既指为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提供重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立功的认定: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减轻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处罚情节的类型之一,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立功: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 二、举报、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经核实属实; 三、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四、生产、科研技术创新,成绩突出; 五、积极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 六、对国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查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以及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应当减轻处罚。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过程中确实起到协助作用的,被告人提供了不为有关机关掌握或者有关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的同案犯藏匿的线索,有关机关据此抓获了同案犯;被告人交代了与同案犯的联系方式,又按要求与对方联络,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
已经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同案犯的户籍地址、常住居所,或者与其共同犯罪行为有关的电话号码、联络暗号等,且为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所利用的,一般可以作为其如实交代共同犯罪事实来看待,不宜另行认定具有立功表现。如果其所提供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
已经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同案犯的户籍地址、常住居所,或者与其共同犯罪行为有关的电话号码、联络暗号等,且为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所利用的,一般可以作为其如实交代共同犯罪事实来看待,不宜另行认定具有立功表现。如果其所提供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
已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与同案犯有关线索,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作程序无法掌握,且带领司法人员抓获了同案犯、或积极实施诱捕等协助行为抓获了同案犯的,可在认定自首的同时,认定具有立功表现,依法给予从宽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
犯罪嫌疑人立功的认定是: 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2、据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 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 4、犯罪分子检举、揭发的他人犯罪
已经自首的共同犯罪人如实供述同案犯的户籍地址、常住居所,或者与其共同犯罪行为有关的电话号码、联络暗号等,且为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所利用的,一般可以作为其如实交代共同犯罪事实来看待,不宜另行认定具有立功表现。 如果其所提供的是司法机关按照正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