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
无息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条件: 1、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贷款申请人需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吸收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有,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可以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是不同的。
关联企业主要由《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关联企业,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存在经济联系以及利益上的归属关系。通过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形成的关联企业主要有母子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各个子公司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但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公司之间。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违反出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等,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和未交出资款不同,区别在于前者是无代价而取得股份,行为性质为欺诈。
《公司法》对于出资期限并没有规定,实践中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约定了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除因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 2、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依照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
中国对保险诈骗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 (一)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注册资金的规定是采用发起设立的公司实行认缴制,不需要进行验资。大部分的企业也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资本是可以变更的。
对于判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少年罪犯,人民法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同其原所在学校、单位、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监护人等共同制定帮教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回访考察。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