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如果公司倒闭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并履行出资义务的,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在公司破产时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公司股东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该当对公司债务承担相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规定应当具有公司的住所以及法定人数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地址变更都需要变更登记。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股东担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担任,可以是股东、可以是公司的普通员工,甚至可以是不在公司任职的自然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和筹备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1、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诚实信用; 2、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遵守公司章程; 4、公司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或者擅自抽逃出资; 5、追加出资义务和补足出资义务; 6、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对于公司的运营决策作出的决议记录。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不及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最高的权力机关是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公司的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公司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在法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需要验资,因为我国实行认缴制。若是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如何处理如下: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认缴出资; 3、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仅限于其出资额,即股东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财产责任; 4、投资义务,公司成立时,股东不可以货币出资,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