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农村空闲宅基地的补偿方式有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拆迁农民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补偿给被拆迁者。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故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村民的集体财产,村民只有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也没有归在遗产继承的范围中,因此应该是不能继承的。 但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经村委会批准,可以继承房屋。
农村宅基地一般公示二十天。符合条件的成员可以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申请,经讨论对当事人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位置等进行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对县人民政府的批准结果进行公布。
法律并没有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分到的农村宅基地,只要符合使用宅基地的条件,是没有使用年限的限制。但是,满足可以回收的情形时,宅基地使用权会被回收。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
农村宅基地是永久的。农村宅基地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其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不可以买卖农村的宅基地,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具备所有权,不可以进行买卖处分。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权利归属确定也需要进行登记,并发放宅基地产权证书。法律有规定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然后,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