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 1、因不可抗力;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不合理价格交易时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但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租赁合同撤销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租赁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显失公平。 欺诈合同撤销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 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
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行使撤销权;并且行使的范围是以其债权为限,在一年内行使。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2赠与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条件主要有: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在主观方面包括了,债务人的恶意、以及受益人的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
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等等。
当租赁合同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以撤销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存在重大误解、胁迫、欺诈、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后五年内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