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般可以延长两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
取保检察院审查最长期限是一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
第一百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遇到重大复杂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推迟半个月的,一般情况下审查起诉阶段是一个月,审查起诉是检察院办案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在此阶段发现证据不足或者是嫌疑人没有违法行为,可以不进行起诉,并且进行立即释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的决定的时限原则上是1个月。但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如果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严重复杂,检察院可以延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和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15天。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通常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延长审限的三种原因,具体如下: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在刑事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