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合同履行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2.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
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重合同的一方在对付款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抗辩权或暂时抗辩权,主要有两个功能:保证债权的实现,迫使他人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是履行合同的重要制度。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建立了这一制度,
债权包括追偿权,但是合伙债务的追偿权属于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不属于债权,担保追偿权是保证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所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定权利,具有独立性。
合同法中的抗辩权有以下三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又称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在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顺序的情况下,在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是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在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结清偿期时,后履行一方有权主张先履行抗辩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
抗辩权是指阻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他人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狭义的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当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拒绝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是一种相对于请求权存在的权利,是对请求权的对抗。如果没有请求权,也没关系。在合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