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证件有: 1、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 4、土地登记委托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6、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纳税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土地必须是经过出让方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土地,并经过合法的转让程序进行转让。但是,经过划拨的国有土地是不得随意转让、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登记要件生效的有: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具备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以及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有: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
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有:用地申请;土地使用证(原件);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双方转让协议;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土地评估报告;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土地使用权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有不同的过户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过户。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才能过户,允许转让的有两种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