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需要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
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相同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组织,而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组织,凡是牵涉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隶属董事会决议的范围。股东会和董事
股东会不能撤销董事会的决议。如果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背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但股东会无权撤销。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的内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等。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 1、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其他非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
公司的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股东会不能撤销董事会的决议。如果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背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但股东会无权撤销。
首先,下列事项须于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1、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2、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 3、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4、出席大会的股东签名。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与出席股东的签名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关系如下: 1、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 2、董事会成员是由股东大会股东选举撤销和罢免; 3、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公司可不设董事会; 4、董事由公司股东担任,特殊情况例外; 5、董事会人数是三到十三个,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