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一、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
不会的。原则上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不用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非法转移公司资产等行为,则股东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东对债务一般没清偿责任,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出现股东出资不实以及股东抽逃资金等情形时股东在应当出资的份额内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和刑法的规定,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股东依法和依章程正当行使权利,是股东的基本义务。本着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在享受各项权利的同时,负有正当行使权利的义务。其正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法律机制有: 1、小股东享有知情权,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 3、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诉讼制度; 4、其他法律机制。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一百一十
可以,但是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约定。 根据股权的内容和行使的目的,股权可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是指股东专为自己利益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是财产权,属于股权的内容。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因此,现行的会计制度下,少数股东权益不属于所有者权益。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 (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维权的办法: 1、依法行使知情权、表决权、转让股权、优先购买; 2、出现法定情形时,赋予中小股东直接起诉,或代为诉讼的权利; 3、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维权的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