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可不可以,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离婚女方在没有过错,而男方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有重婚情形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协议离婚后女方一般不能索要精神赔偿。但在离婚时,男方存在以下情形,女方可以请求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那就要对方提交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以下情况: 1、一方重婚; 2、一方与他人同居;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并且赔偿必须在起诉离婚时提出。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有的。如果是诉讼离婚,法律上并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起诉离婚时,通常只有以下几种情况过错方才需要赔偿无过错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时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要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才可以要求赔偿。法定过错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不是一定可以的。若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且女方无过错的,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不满足前述条件之一的,女方无权请求相关赔偿。
精神病双方同意就能够离婚,但是双方需要办理诉讼离婚手续。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携带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二
离婚时有法定的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
离婚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2.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4.对方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