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依法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期限过户。合同上没有约定时,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卖双方当事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物业合同到期后,当事人想要续签的,需要成立业主大会,然后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签合同,与物业服务企业续签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房屋买卖需要的流程是: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备案登记,进行网签;交付房款换领收据,缴纳规定税金;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携带购房合同等资料到房产
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预售房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有效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预售许可证过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出售房屋时取得了预售许可证,但事后预售许可证过期的,不能证明开发商失去了预售资格,既然开发商没有失去预售资格,则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就是合法的,所以合同就是有效的。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买方延期支付定金、延期支付首期款、逾期办理资金监管、逾期办理银行按揭经催告仍未履行的或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明确表示拒绝继续购房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房屋买卖包括以下这些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书面买卖合同; (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等。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
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流程: 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 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等资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不卖可以按照违约条款的约定来要求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