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累犯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时是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检察院能对累犯取保,只要累犯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就能取保: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是否严重要看具体情况,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时间: 1、可能判处管制及以下轻刑罚的; 2、可能判有期徒刑但社会危害性小的; 3、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哺乳的,危害性小的; 4、羁押转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并且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根据案件诉讼阶段向相应的办案单位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请求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才可以申请。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交额起点为1千元,没有强制规定金额。一般会结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收入、还有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来定。相应机关要求取保候审的嫌疑人一次性缴纳保证金。申请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应严格执行3个流程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起诉,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害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所以取保候
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处理: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如果还是不批准的就只能继续原来的强制措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只有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才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结案时,如果是罚金的话,应该交。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
取保候审免于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 免于起诉在法律上被称作不起诉。案底是专指曾被人民法院判刑的犯罪记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取保候审免于起诉没有经过审判程序,自然不存在犯罪记录,所以也不会有案底。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