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规定是如果投标单位是在投标截止后向招标人申请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是在投标截止前申请撤回的,招标人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会退还。
可以退的。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按照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但实际上,从开标到合同签订,再到5个工作日,中间一般就有2-3个月。所以,一般从开标日起,超过3个月还没退的,不用着急超过三个月没退的的,可以先了解对方为什么没退,具体方法为给招
按照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但实际上,从开标到合同签订,再到5个工作日,中间一般就有2-3个月。所以,一般从开标日起,超过3个月还没退的,不用着急超过三个月没退的的,可以先了解对方为什么没退,具体方法为给招
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且不管是否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方都需要将之前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
投标保证金一般最迟应当在确定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的5日之内退还给未中标的人。投标保证金收取是为了保证招投标活动正常有序,以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潜在投标手段,对供应商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绝对不是主要约束力,对中标后毁约或投标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的处罚,其
投标保证金退还规定如下: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应当携收据在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由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经审批予以退还。
投标没去保证金能退,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
1、确定了中标单位而后需由经办部门来填写招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经公司的审批; 2、中标单位待签订合同后,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等。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
1、确定了中标单位而后需由经办部门来填写招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经公司的审批; 2、中标单位待签订合同后,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