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死刑立即执行在下列情况下不适用: 1、罪当判处死刑的,但考虑到被告人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的,不能立即执行; 2、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不能立即执行; 3、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
看是一审还是已经核准后,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二审程序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死
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种,是我国独创的死刑执行的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罪当处死。如果所犯罪行不应当判处死刑,就不存在在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问题。(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即当时不是非杀不可的。
我国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多人都常常问到的问题:死刑和死缓的区别。第一,含义不同。死刑又
法律分析 死刑不能立即执行的情形如下: 1、被告人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2、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 3、案件是婚姻家庭和邻里纠纷激化造成的。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在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