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无特殊约定,是婚前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并且,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只要是合法
婚前购买的房屋也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一人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由双方共同出资,并且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那么也是属
结婚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
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在婚后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婚前买房,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套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如果婚前买房,在婚后所有权人同意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的,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应当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男方主动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将房产的一半主动赠与给女方,男方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男方加女方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
遗产继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 1、在继承遗产时,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继承遗产时,有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的,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正常情
个人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
婚前回迁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被拆迁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回迁房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回迁房只不过是被拆迁房屋的变换形态。在拆迁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
婚前财产婚后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按照当前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婚前的,就是个人的,结婚多少年都属于个人的。因为以前有个老黄历,以前老的婚姻法规定说是房产结婚之后,如果是婚前有的,那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