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个人所得税补交是由个人交。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部分超过该税种起征点部分应缴纳的税额,因此补缴个人所得税是个人行为,应由个人去缴纳。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只能进行处罚。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分公司并不具有法人的资格,只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外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在性质上,分公司并不是真正的公司,分公司设立时也不用完全照搬公司设立的程序。 因此,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的代表人,分公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董事长,因为董事长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一般不合法。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
公司欠款还不上法人承担责任这个问题首先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公司公章保管人的责任: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遗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因此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其法定代表人可以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
一人公司是法人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依法设立登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是法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分公司负责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但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的特殊存在。虽然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往往具有独立经营资格,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对外经营。分公司负责人也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但由于现行《公司法》对分公司负责人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