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工伤认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确定当事人所遭遇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工伤”。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础。因为是行政行为,所以不服的话可以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是定量,看有没有留下伤残、伤残到什么程度。在认定工伤
未经工伤认定这一程序的,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已工伤认定的,还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未经工伤认定的,已超过时效,不能再进行工伤残疾鉴定。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一年以上不能申请。但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可以在诉
没有工伤鉴定书劳动者个人是可以去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关于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携带有关材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而且这种鉴定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工伤认定后,在工伤职工伤情基本稳定,或停工留薪期满,及时向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工伤认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出结果;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结果,若情况复杂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认定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以后的30天之内提出申请,但拿到认定书之后不能马上就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领取到工伤认定后,要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到设区市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是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代为申请,而
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工伤定书,如果不用做伤残鉴定的话,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待遇了。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劳动能力鉴定应是在市(区)、县劳动局已经做出工伤认定后,再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劳动局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企业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报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和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病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