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是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
以前准生证在计生办办理。但现在我国已经全面取消准生证,计生办已经没有办理准生证的业务,所以现在生孩子无需办理准生证,夫妻需要生育的,自行安排生育即可,只需要在计生办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理。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
1.举报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向乡、镇政府信访举报。2.举报经济问题,向县反腐办举报。3.举报个人、治安、刑事相关的,向派出所举报。村委会强征农民土地的行为应向哪个部门投诉可以明确的是村委会无权征地。
土地纠纷分为三类,三种纠纷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处理方式如下: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
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原则上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找以下部门依法处理: 一、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者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处理; 二、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确权申请; 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部门。
土地被占用一般应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被占用的解决方式如下: 1、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2、找当地村委
土地仲裁的部门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
土地被侵占可以向当地的国土局投诉反映情况。非法占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承包合同后,由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户进行登记,并向县级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