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是均等的。具体规定如下: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若使用法定继承,其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通常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即继承比例相等。对于生活有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也可以多分。对于有能力却未尽
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的比例,一般是均等的。 但是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不均等分配。同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不论是法院还是继承人在协商分配遗产的时候,都应该予以照顾。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遗产。
对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按下列比例分配: 1、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均等。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第一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特殊情况下
第一顺序遗产继承比例是根据继承人的数额进行分割的,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