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超过8小时的按照加班小时工资乘以超过的小时数再乘以三。
法定假日加班调休不可以代替加班费,休息日可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
加班到11点的,其加班的时薪通常为不低于工资的150%,且应与月工资一同发放。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因此加班到十一点时薪不低于工资的150%。
劳动者若是加班到晚上11点,加班时薪应不低于15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不可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法律规定,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用调休代替加班费的,只限于休息日。
在休息日加班的,公司可以以补休的方式来补偿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
公司不给加班费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其他。
周末本来属于员工的休息时间,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加班,不过需要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也就是要经过员工的同意。除非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否则单位不得强制员工加班,而对于周末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行为一般也是不合法的。
1、员工拒绝加班合法。 2、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3、另外,如果加班,则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
不给加班费起诉时间为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不给加班费属于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时,仲裁时效开始计算。
可以。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