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1、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
认定为工伤后,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 1、2018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 2、2018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
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遭受两次工伤事故伤害,分别享有工伤医疗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按最高等级享受。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江苏泰州工伤七级享有13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万元和就业补助金4.5万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江苏省实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江苏省医保卡异地就医如下:江苏省的公民因病需要到本省其他地市就医的,应当持本人的社保卡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到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优质的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