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从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有受贿必有行贿存在。不同点就是其犯罪主体不一样,其中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了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行贿和受贿不同罪,它们一个是受贿罪,一个是行贿罪。罪名不同,法定刑也不同。从它们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有受贿必有行贿存在。但从构成犯罪的角度上看,二者的对合关系并不是绝对化的。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本罪主要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私利。
联系:行贿罪与受贿罪是一种对合犯罪,也就是行贿和受贿互为条件。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
行贿和受贿不同罪,它们一个是受贿罪,一个是行贿罪。罪名不同,法定刑也不同。从它们行为角度看,有行贿才有受贿存在,有受贿必有行贿存在。但从构成犯罪的角度上看,二者的对合关系并不是绝对化的。
可以从犯罪主体上来区分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单位,而且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则限于自然人,而且只能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自然人。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 一、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即公职人员。 二、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
1,主体方面: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即公职人员。 2,客观方面:单位受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集体利用职权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
从刑法理论上讲,行贿罪和受贿罪属于必要共同犯罪,但在实务上并非按共同犯罪处理,而是分开处理贿赂,包括行贿罪和受贿罪。《刑法》中的每一种犯罪都有其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衡量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不是看这种行为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对向行为的存在,而
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国有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和国有公司、企业、国有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
受贿罪的主犯应当是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发挥主要作用,从犯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及时退还“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除《意见》列举的两种退还情形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即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