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处罚中执法人员回避的规定有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有权申请回避。
行政处罚法的回避原则是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审查,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回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行政许可可以撤回的情形有: 1、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需要修改或废除; 2、允许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如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超越法定职权作
什么是回避原则回避原则又称“回避制度”。中国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均明文规定了这一原则。中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规定回避原则,但也以专章规定了回避制度。这一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审判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第四十一条规定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
《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执法人员本人是当事人;或者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对其权益产生影响。所谓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
刑法从重处罚的情形是非常多的,缉毒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包庇他人涉及走私、贩毒、制造毒品、向未成年售卖毒品等行为,会被从重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领导他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处罚;刑讯逼供或者使用不正当手法逼迫他人提供违背事实的证据
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种,具体如下: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导致合同条款无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义,必须消失,即使作出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