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义务的内容主要有: 1、主义务,也叫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自始确定的、能够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 2、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
一、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合同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合同的。 三、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合同,或者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 四、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意; 2、经过协商一致,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 3、有第三人作保证的合同,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 4、按照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
质押合同内容包括: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物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丧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案;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以及劳动报酬; 4.社会保险; 5.劳动保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其他。
合同的有效要件有: 1、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2、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3、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 4、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5、其他法定条件等。
购房合同的内容有: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动产质押合同的内容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