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刑事案件一般是先立案,后起诉。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不起诉不会有案底。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经人民法院的审理确认当事人是有罪的,才会有案底,如果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在法律层面上来讲,当事人就不构成犯罪,既然不构成犯罪,自然不会有案底。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民事起诉费用负担情形: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外,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其他情形。
原告一般是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费用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最后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
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用由原告或者上诉人承担。如果是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起诉后在民事诉状送达被告前撤诉的视为没有提起诉讼,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不过原告享有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签字一般由鉴定人完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承担的方式有很多种。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对此规定的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且诉讼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向败诉方予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