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关于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认依据有哪些的相关问题,依据民法总则关于监护的规定处理,对老年人的监护属于对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为配偶;二为父母、子女;三是其他近亲属。另外,其他愿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经过一些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需要经过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或者是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之后,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
老人的监护人确定时可以由老人与想成为监护的人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法定的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协商不好的也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员会来进行指定。
一般而言,如果监护人系由具备监护资格的当事人的协商确定,则当事人可经过重新协商而对监护人予以变更;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监护人不能达成协议,则可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在指定监护的情形,非经法定程序由原指定单位
老人监护权的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由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
1、法律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规定:法定监护。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监护人;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
强制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健身卡退卡法律依据如下:健身卡不能退卡的约定不属免责条款,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