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商品房签合同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开发商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具备营业资质。
第一,要审验开发商“七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看商品房七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般情况不能退房,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可以退房: 1.迟延交付房屋超过约定期限。 2.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4.拿不到产权证。 5.无法得到贷款。 6.实测房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
商品房网签的程序是: 1、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并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2、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合同,由购房者和开发商签字; 3、开发商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盖章备案手续。
商品房交房得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如下条件:商品房预售人必须依法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部交付政府主管部门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开发商必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确定了建设进度
商品房预售要具备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1、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交房在合同中构成了根本违约,可以根据根本违约退房; 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3、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约定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6、房子产权不清楚。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之前,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外还要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投入资金需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数量,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